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和林格尔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620
颁证日期 2022-12-14 有效日期 2026-12-13
产品名称 和林猪肉 产品类别 猪肉
品种名称 皮特兰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大红城乡,城关镇. 生产历史(年) 80
生产规模 58万头 年商品量(吨) 198014
产品外在特征 肌肉为红色,脂肪为白色,有光泽,肌纤维致密有韧性,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肉汤鲜香,猪肉香味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内蒙古正大鸿业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生产经营单位 内蒙古绿蒙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樊家夭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3-12-07 省级通过 2024-12-13
2024-11-08 省级通过 2025-12-13
2025-12-12 省级通过 2026-12-13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1.7 20.7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1.7 20.7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8.93 6.5
胆固醇(mg/100g) 47.4 64
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41.5 38.7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8-2025-0032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和林猪肉
申请单位名称: 和林格尔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66号院1号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10-83055114

传 真:010-82619629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和林猪肉 样品状态 肌肉颜色正常,无异味
收样日期 2025-11-10 规格重量 1.4kg
样品品种 皮特兰 申请单位 和林格尔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肌肉为红色,脂肪为白色,有光泽,肌纤维致密有韧性,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肉汤鲜香,猪肉香味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二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胆固醇、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IE-1154、液相色谱仪IE-1885、电子天平IE-2771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1.7g/100g 20.7g/100g 大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 8.93% 6.5% 优于参照值
胆固醇 47.4mg/100g 64mg/100g 优于参照值
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 41.5% 38.7% 大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和林格尔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肌肉为红色,脂肪为白色,有光泽,肌纤维致密有韧性,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肉汤鲜香,猪肉香味浓郁的上乘感官品质,具有内在品质蛋白质、必需氨基酸占总氨基酸比例符合参照值,胆固醇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百分比优于参照值的特征,均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