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嵩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0535
颁证日期 2023-08-29 有效日期 2026-08-28
产品名称 嵩县柴胡 产品类别 北柴胡
品种名称 北柴胡 收获时间 11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何村乡桥头村、黄村、李村、花庄 生产历史(年) 964
生产规模 154.35公顷 年商品量(吨) 231
产品外在特征 呈圆柱形,根头膨大,顶端残留茎基,下部分枝。表面黑褐色,具纵皱纹,枝根痕及皮孔。质硬而韧,不易折断,断面显纤维性,皮部浅棕色,木部黄白色。气微香,味微苦。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河南嵩胡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嵩县何村乡桥头村大芬沟组北50米嵩胡产业园
生产经营单位 嵩县卓越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嵩县何村乡政府院内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4-08-19 省级通过 2025-08-28
2025-08-12 省级通过 2026-08-28
2025-08-12 审核中 2026-08-2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水分(%) 9.84 ≤ 10.0
总灰分(%) 4.84 ≤ 8.0
酸不溶性灰分(%) 0.90 ≤ 3.0
醇溶性浸出物(%) 25.0 ≥ 11.0
柴胡皂苷总量(以干燥品计)(%) 0.632 ≥ 0.3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18-2025-00175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嵩县柴胡
申请单位名称: 嵩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农科院质标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724245

传 真:0371-65713926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嵩县柴胡 样品状态 干品
收样日期 2025-12-18 规格重量 820g
样品品种 北柴胡 申请单位 嵩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外观长圆锥形,根头膨大,下部分枝。表面浅棕色,具纵皱纹、支根痕及皮孔。质硬而韧,不易折断,断面显纤维性。气微香,味微苦。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药典2025版一部-柴胡 评价鉴定
项目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柴胡皂苷总量(柴胡皂苷a、柴胡皂苷d)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液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总灰分 4.8% ≤ 8.0% 优于参照值
酸不溶性灰分 0.29% ≤ 3.0% 优于参照值
浸出物 12.6% ≥ 11.0%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柴胡皂苷总量 1.61% ≥ 0.30%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嵩县柴胡在河南省嵩县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外观长圆锥形,根头膨大,下部分枝,表面浅棕色,质硬而韧,气微香,味微苦的感官特征;其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柴胡皂苷总量等含量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嵩县柴胡持续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