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1260
颁证日期 2024-12-17 有效日期 2026-12-16
产品名称 康平官宝大米 产品类别 大米
品种名称 稻花香2号 收获时间 11月
主要产地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官宝窝堡村、三棵树村、东一棵树村、华家村。 生产历史(年) 34
生产规模 6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3500
产品外在特征 康平官宝大米米粒呈尖细状,整齐均匀;米粒清白,半透明,晶莹剔透;质地坚韧,细腻滑润,有宜人的米香;熟制后香溢满屋,口感软糯,筋糯宜口,醇厚略甜,米饭香气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沈阳官宝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官宝窝堡村
生产经营单位 康平县张强镇张海民粮谷加工厂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官宝窝堡村1组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12-03 省级通过 2026-12-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胶稠度(mm) 90 ≥ 60
直链淀粉(%) 14.7 13.0--20.0
碱消值(级) 6.8 ≥ 6.0
垩白度(%) 1.3 ≤ 4.0
维生素B1(mg/100g) 0.442 0.33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110-2024-00023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康平官宝大米
申请单位名称: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86916666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康平官宝大米 样品状态 干样、固体
收样日期 2024-07-11 规格重量 1.5kg
申请单位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康平官宝大米米粒呈尖细状,整齐均匀;米粒清白,半透明,晶莹剔透;质地坚韧,细腻滑润,有宜人的米香;熟制后香溢满屋,口感软糯,筋糯宜口,醇厚略甜,米饭香气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NY/T419-2021《绿色食品稻米》、《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一册 评价鉴定
项目
胶稠度、直链淀粉、碱消值、垩白度、维生素B1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恒温恒湿箱、可见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电子天平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胶稠度 90mm ≥ 60mm 优于参照值
直链淀粉 14.7% 13.0%--20.0% 符合参照值
碱消值 6.8级 ≥ 6.0级 优于参照值
垩白度 1.3% ≤ 4.0% 优于参照值
维生素B1 0.442mg/100g 0.33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康平官宝大米在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长环境下,具有米粒呈尖细状,整齐均匀;米粒清白,半透明,晶莹剔透;质地坚韧,细腻滑润,有宜人的米香;熟制后香溢满屋,口感软糯,筋糯宜口,醇厚略甜,米饭香气浓郁的特征。内在品质胶稠度、碱消值、垩白度、维生素B1优于参照值,直链淀粉符合参照值。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