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灯塔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053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灯塔北虫草 产品类别 蛹虫草
品种名称 蛹虫草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辽宁省灯塔市柳条寨镇蒿子屯村、南李大仁村、北李大仁村、柳条寨村 生产历史(年) 15
生产规模 100公顷 年商品量(吨) 9000
产品外在特征 整体呈橘黄色,草长5~8公分,棒状,有孢头。口感独特类似蘑菇,略带微甜,齿颊留香,味甘性平,咀嚼有一定韧度,具有淡淡的菌菇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辽阳益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柳条寨镇北李大人村
生产经营单位 灯塔市金康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柳条寨镇南李大人村
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省永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柳条寨镇南李大人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6.1 23.7
不溶性膳食纤维(g/100g) 26.00 16.3
粗多糖(g/100g) 16.1 ≥ 2.5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6.1 23.7
不溶性膳食纤维(g/100g) 26.00 16.3
粗多糖(g/100g) 16.1 ≥ 2.5
虫草素(%) 0.185 ≥ 0.1327
腺苷(%) 0.209 ≥ 0.055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3-2025-00218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灯塔北虫草
申请单位名称: 灯塔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南星辰热力货场西科研楼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451-87137551

传 真:0451-87137515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灯塔北虫草 样品状态 干样
收样日期 2025-10-21 规格重量 500g
样品品种 蛹虫草 申请单位 灯塔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整体呈橘黄色,草长5~8公分,棒状,有孢头。口感独特类似蘑菇,略带微甜,齿颊留香,味甘性平,咀嚼有一定韧度,具有淡淡的菌菇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一册)、GH/T1240-2019《干制蛹虫草》、《高效液相法对蛹虫草中虫草素的提取及含量测定》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不溶性膳食纤维、粗多糖、虫草素、腺苷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6.1g/100g 23.7g/100g 优于参照值
不溶性膳食纤维 26.00g/100g 16.3g/100g 优于参照值
粗多糖 16.1g/100g ≥ 2.5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虫草素 0.185% ≥ 0.1327% 优于参照值
腺苷 0.209% ≥ 0.055%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灯塔北虫草在辽阳市灯塔市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整体呈橘黄色、草长5~8公分、棒状有孢头等形态特征,以及味甘性平、咀嚼韧度适中、菌菇香味淡雅且回味微甜等特征。其一般性指标蛋白质、不溶性膳食纤维、粗多糖均优于参照值;特征性指标虫草素、腺苷均优于参照值。经评价,均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