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864
颁证日期 2024-08-19 有效日期 2026-08-18
产品名称 叶县花生油 产品类别 花生油
品种名称 宛花2号花生油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镇大湾张村,常村镇新建路44号 生产历史(年) 30
生产规模 650公顷 年商品量(吨) 2061.9
产品外在特征 色泽呈橙黄色,澄清、透明,流动性好,具有花生的香气,香味浓郁。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河南省豫瑞香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大湾张村南1号
生产经营单位 平顶山蜻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新建路44号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05-07 省级通过 2026-08-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油酸(占总脂肪酸)(%) 45.51 35--69
亚油酸(占总脂肪酸)(%) 33.49 13--43
不溶性杂质(%) 0.01 ≤ 0.10
酸价(mg/g) 0.94 ≤ 1.5
过氧化值(mmol/kg) 5.1 ≤ 6.0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86-2024-00009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叶县花生油
申请单位名称: 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916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1779228

传 真:0371-61779228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叶县花生油 样品状态 一级压榨成品油;液态
收样日期 2024-04-01 规格重量 4L
申请单位 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色泽呈橙黄色,澄清、透明,流动性好,具有花生的香气,香味浓郁。
评价鉴定
依据
GB/T1534-2017《花生油》 评价鉴定
项目
油酸(占总脂肪酸)、亚油酸(占总脂肪酸)、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气相色谱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油酸(占总脂肪酸) 45.51% 35%--69% 符合参照值
亚油酸(占总脂肪酸) 33.49% 13%--43% 符合参照值
不溶性杂质 0.01% ≤ 0.10% 优于参照值
酸价 0.94mg/g ≤ 1.5mg/g 优于参照值
过氧化值 5.1mmol/kg ≤ 6.0mmol/k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叶县花生油在叶县龙泉镇大湾张村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选取当季新鲜花生仁,采用熟榨工艺,花生油色泽呈橙黄色,澄清、透明,流动性好,具有花生的香气,香味浓郁。内在品质指标油酸、亚油酸含量均在参照值范围内,不溶性杂质、酸价和过氧化值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