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593
颁证日期 2024-08-19 有效日期 2026-08-18
产品名称 凤城香菇 产品类别 香菇
品种名称 夏菇0912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赛马镇干沟村、宝山镇赵家村。 生产历史(年) 387
生产规模 115万棒 年商品量(吨) 1360
产品外在特征 香菇菇盖浅黄褐色,稍扁平,菇形规整,龟裂纹米黄色,龟裂均匀,裂纹深;菇形大,肥厚;菇褶整齐、乳白色,菌柄短,具有香菇特有的香味。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凤城市魏向前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赛马镇红石村四组
生产经营单位 凤城市鑫兴家庭农场
地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宝山镇赵家村二组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08-11 省级通过 2026-08-18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4.18 2.2
脂肪(g/100g) 0.1 0.3
铁(mg/100g) 2.65 0.3
磷(mg/100g) 57.4 53
粗多糖(g/100g) 5.52 5.47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6-2023-00007R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凤城香菇
申请单位名称: 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25868777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凤城香菇 样品状态 优等品,新鲜
收样日期 2023-10-19 规格重量 3kg
申请单位 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香菇菇盖浅黄褐色,稍扁平,菇形规整,龟裂纹米黄色,龟裂均匀,裂纹深;菇形大,肥厚;菇褶整齐、乳白色,菌柄短,具有香菇特有的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营养成分表》(第6版/第1册)、现代食品科技2021年第37卷第12期《我国四大产区香菇的营养成分比较》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脂肪、铁、磷、粗多糖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4.18g/100g 2.2g/100g 优于参照值
脂肪 0.1g/100g 0.3g/100g 优于参照值
铁 2.65mg/100g 0.3mg/100g 优于参照值
磷 57.4mg/100g 53mg/100g 优于参照值
粗多糖 5.52g/100g 5.47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凤城气候湿润,年降水量较大,多山地地形,森林覆盖率高,林木、灌木、草种类丰富,森林植物类型复杂多样,为食用菌生长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该产品在凤城市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菇盖浅黄褐色,稍扁平,菇形规整,龟裂纹米黄色,龟裂均匀,裂纹深;菇形大,肥厚;菇褶整齐、乳白色,菌柄短,具有香菇特有的香味的感官特征。蛋白质、脂肪、铁、磷、粗多糖品质指标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凤城香菇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本报告代替096-2023-00007报告,原报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