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1528
颁证日期 2024-12-17 有效日期 2026-12-16
产品名称 灵宝大杏 产品类别 杏
品种名称 仰韶杏 收获时间 每年5月-6月
主要产地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西阎乡范家嘴村、南滩寨村、下庙底村、东邱村、西邱村、常阎村、文东村、小常村、涧南村、大阎村、水泉头村。 生产历史(年) 1200
生产规模 235公顷 年商品量(吨) 8500
产品外在特征 灵宝大杏果形卵圆形,单果重约80克,果面光滑,果实橙色着片状红色,皮薄肉厚,果肉橙色,质地柔软,汁液充足,甜酸适口,离核。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灵宝市彬源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灵宝市西阎乡西邱村
生产经营单位 灵宝市沙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灵宝市西阎乡范家嘴村
生产经营单位 灵宝市铁锤果蔬专业合作社
地址 河南省灵宝市西闫乡东邱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11-27 省级通过 2026-12-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Vc(mg/100g) 15.83 11.87
可溶性固形物(%) 17.0 ≥ 14.5(特级)
总酸(%) 1.13 ≤ 1.84(特级)
固酸比 15 ≥ 7.9(特级)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35-2024-0000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灵宝大杏
申请单位名称: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未来路南端.郑州果树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371-65330951

传 真:0371-65330951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灵宝大杏 样品状态 鲜样、橙色着红色、卵圆形
收样日期 2024-05-30 规格重量 1.2kg
申请单位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该杏样品单果重约80g,卵圆形;果面光滑;果皮橙色着片状红色;皮薄肉厚,果肉橙色,质地柔软,汁液充足,酸甜适口,离核。
评价鉴定
依据
NY/T696-2003《鲜杏》、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查询系统-仰韶大杏 评价鉴定
项目
Vc、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固酸比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天平、滴定管、折光仪、滴定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Vc 15.83mg/100g 11.87mg/100g 大于参照值
可溶性固形物 17.0% ≥ 14.5(特级)% 符合特级
总酸 1.13% ≤ 1.84(特级)% 符合特级
固酸比 15 ≥ 7.9(特级) 符合特级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灵宝市西阎乡区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果形卵圆形,单果重约80g,果皮橙色着片状红色,皮薄肉厚,果肉橙色,质地柔软,汁液充足,酸甜适口,离核等感官品质,营养品质Vc、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固酸比等指标均优于参考同类产品特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