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038
颁证日期 2024-04-22 有效日期 2027-04-21
产品名称 法库县藏香猪 产品类别 猪肉
品种名称 藏香猪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十间房镇小荒地村、方石拉子村、李家荒地村、冯贝堡村、团山子村、山嘴子村 生产历史(年) 3
生产规模 1.6万头 年商品量(吨) 58
产品外在特征 藏香猪又名“人参猪”和“蕨麻猪”,是一种珍贵畜禽品种,是川西高原、云南、西藏、甘肃甘南和岷县特有的一种古老畜种资源,是西藏原始的瘦肉型猪种,属于外牧养类。是藏民的传统民族美食,尤其是猪皮,口味Q弹爽嫩,远异于一般生猪,藏香猪还是我国唯一的放牧型猪种,以天然野生可食性植物及果实为主食,成年猪平均体重不足50公斤。藏香猪肉肌肉为鲜红色,色泽好,脂肪为白色;肉质紧密弹性好,纹理紧密;外表及切面湿润不粘手;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煮熟后口感好,味道醇香,肉汤澄清透明具有猪肉香味。氨基酸总量、亚油酸/总脂肪酸、胆固醇、蛋白质、脂肪品质指标均优于参照值。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省养只猪猪牧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十间房镇小荒地村
生产经营单位 法库县正丰家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十间房镇方石砬子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5-03-14 省级通过 2026-04-21
2026-04-10 省级通过 2027-04-21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氨基酸总量(mg/100g) 18257 14376
亚油酸/总脂肪酸(%) 26.8 5.7
胆固醇(mg/100g) 43.5 86
蛋白质(%) 19.8 15.1
脂肪(g/100g) 8.5 30.1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6-2023-0002R1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法库县藏香猪
申请单位名称: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4-25868777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法库县藏香猪 样品状态 新鲜
收样日期 2023-12-12 规格重量 6kg
申请单位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法库县藏香猪样品为新鲜肉,肌肉为鲜红色,光泽好,脂肪为白色;肉质紧密弹性好,纹理致密;外表及切面湿润,不粘手;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煮熟后,口感好,味道醇香,肉汤澄清透明具有猪肉香味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二册) 评价鉴定
项目
感官品质评价、氨基酸总量、亚油酸/总脂肪酸、胆固醇、蛋白质、脂肪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凯氏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等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氨基酸总量 18257mg/100g 14376mg/100g 优于参照值
亚油酸/总脂肪酸 26.8% 5.7% 优于参照值
胆固醇 43.5mg/100g 86mg/100g 优于参照值
蛋白质 19.8% 15.1% 优于参照值
脂肪 8.5g/100g 30.1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法库县藏香猪产品在法库县域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肉质鲜红色,光泽好,脂肪为白色,具有肉质紧密弹性好,纹理致密,外表及切面湿润,不粘手的感官特征。氨基酸总量、亚油酸/总脂肪酸、胆固醇、蛋白质、脂肪品质指标均优于参照值。综合评价,法库县藏香猪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要求。本报告代替096-2023-0002报告,原报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