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51510
颁证日期 2025-12-15 有效日期 2026-12-14
产品名称 前锋白鲢 产品类别 鲢
品种名称 白鲢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瀚石村、虎镇美寨村 生产历史(年) 10
生产规模 67公顷 年商品量(吨) 500
产品外在特征 前锋白鲢体侧扁,呈纺锤形;长约50cm,单尾重1.0~1.2kg;口宽,下颌稍向上突出。鳞细小而密,侧线明显下弯。尾鳍深叉形,体背部灰色,腹部银白色。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广安金水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瀚石村
生产经营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鱼米之恋家庭农场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虎镇美寨村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18.3 16.3
氨基酸总量(g/100g) 18.2 16.2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07-2025-00104G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前锋白鲢
申请单位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报告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附102号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84504144

传 真:028-84790687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前锋白鲢 样品状态 鲜样
收样日期 2025-04-17 规格重量 6尾(7.1kg)
样品品种 白鲢 申请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样品图片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体侧扁,呈纺锤形;长约50cm,单尾重1.0~1.2kg;口宽,下颌稍向上突出。鳞细小而密,侧线明显下弯。尾鳍深叉形,体背部灰色,腹部银白色。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第6版/第二册鲢鱼121132、《四省份淡水鱼与海水鱼中脂肪和脂肪酸含量分析》 评价鉴定
项目
蛋白质、氨基酸总量、鲜味氨基酸、EPA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电子天平、凯氏定氮仪、氨基酸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符合实验条件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一般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18.3g/100g 16.3g/100g 优于参照值
氨基酸总量 18.2g/100g 16.2g/100g 优于参照值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性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谷氨酸+天冬氨酸(鲜味氨基酸) 4.92% 4.57% 大于参照值
EPA 58mg/100g 30m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该产品在广安市前锋区范围内在其独特的生产环境下,具有体侧扁、呈纺锤形,口宽、下颌稍向上突出,鳞细小而密、侧线明显下弯,尾鳍深叉形,体背部灰色、腹部银白色的感官特征;一般营养品质蛋白质含量、氨基酸总量优于参照值;特色品质鲜味氨基酸含量大于参照值,EPA含量优于参照值。经评价,该产品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