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颁证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申请单位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证书编号 CAQS-MTYX-20200431
颁证日期 2020-09-17 有效日期 2026-09-16
产品名称 彭阳朝那鸡 产品类别 鸡肉
品种名称 静原鸡 收获时间 全年
主要产地 彭阳朝那鸡主要生产基地有王洼镇、城阳乡、草庙乡、小岔乡、交岔乡等彭阳县12乡镇,曹川村,新洼村,张街村,包山村,赵沟村等60多个行政村。 生产历史(年) 30
生产规模 100万只 年商品量(吨) 2000
产品外在特征 彭阳县朝那鸡(学名静原鸡),体型中等,羽色不一,有麻羽、黑羽、白羽等,公鸡头颈昂举,尾羽高耸,胸部发达,背部宽长,胫粗壮;母鸡头小清秀,背宽腹圆。肉色有白色、青黑色,主要呈青黑色,鸡肉有光泽,纹理清晰。

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 宁夏万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夏彭阳县南门工业园区
生产经营单位 彭阳县朝那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 彭阳县草庙乡曹川村大湾队

年度确认信息

申请日期 审核状态 有效日期
2021-08-19 省级通过 2022-09-16
2022-08-15 省级通过 2023-09-16
2023-08-30 省级通过 2024-09-16
2024-09-14 省级通过 2025-09-16
2025-09-15 省级通过 2026-09-16

产品独特性营养品质

特征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蛋白质(g/100g) 24.4 ≥ 22.3
天门冬氨酸(mg/100g) 1970 1845
谷氨酸(mg/100g) 3520 3061
硒(μg/100g) 37 7.73

产品特性特点图片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编号:099-2023-00002

全 国 名 特 优 新 农 产 品

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产品名称: 彭阳朝那鸡
申请单位名称: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鉴定机构名称: 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报告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制
注 意 事 项

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由申请单位自行委托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出具。

2.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编号由鉴定机构编号后3位+年度(4位)+顺序号(5位)组成。例:001-2018-00001。

3.评价鉴定的产品抽样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申请登录产品的最佳营养品质期特征。

4.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评价鉴定机构评价鉴定专用章无效。

5. 评价鉴定报告无评价鉴定人员、审核人员、负责人签字无效。

6. 评价鉴定报告涂改无效。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可附页。

7.对评价鉴定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价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评价鉴定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价鉴定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71号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951-5661020

传 真:-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报告
样品名称 彭阳朝那鸡 样品状态 冷鲜
收样日期 2023-07-28 规格重量 1.2kg-1.7kg/只
申请单位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样品外在
特征描述
白色羽毛,耳叶黑色,冠、脚青色,头小,背宽腹圆,表皮青黑色,含有少量皮下脂肪,毛孔较少,鸡肉有光泽,肉质细腻。
评价鉴定
依据
《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第二册 评价鉴定
项目
天门冬氨酸、谷氨酸、硒、蛋白质
所用主要
仪器设备
氨基酸分析仪、凯氏定氮仪、原子荧光光度计 实验环境
条件控制
情况
满足实验条件要求
产品独特性
营养品质
指标
实测值 类比参照值 单项结论
蛋白质 24.4g/100g ≥ 22.3g/100g 优于参照值
天门冬氨酸 1970mg/100g 1845mg/100g 优于参照值
谷氨酸 3520mg/100g 3061mg/100g 优于参照值
硒 37μg/100g 7.73μg/100g 优于参照值
综合评价意见(对申请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提出明确具体意见) 彭阳朝那鸡在彭阳县独特的地理环境下,具有其特有状态:白色羽毛,耳叶黑色,冠、脚青色,头小,背宽腹圆,表皮青黑色、含有少量皮下脂肪,鸡肉有光泽,肉质细腻。天冬氨酸、谷氨酸优于参照值,高富硒含量,蛋白质>22.3g/100g。符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记。